传统思维新宝策略,只要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,房子就是我的!
但也正是这种思维,导致过去因为房产证名字这事,闹出了不少麻烦。
比如,女方婚前要求已经买房的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名;丈母娘要求女婿把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……
甚至房产证有没有名字,加不加名字成为了很多年轻恋人步入婚姻殿堂的最大阻碍。
说白了,这些乱象的核心就一点,房子还是太贵了!
以前因为房子署名就可以认定归属,导致很多人一朝选错对象,就注定被分割财富。甚至有的人因此被打入“穷人”行列,一辈子也难以再翻身。
所以这些年,房产证加名字,成了很多男方家庭最忌讳的事情。
但女方又出于安全感等保障考虑,又迫切希望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名。
意见难统一,八年恋情的“小两口”也分道扬镳,甚至有的人担心对方打着感情牌谋财产,更不敢找对象。
结果呢?近年来结婚率快速下降。结婚率由2018年的7.2‰,直线下降到2022年的4.8‰,结婚和房子,已然无法脱钩了。
而为了避免这种负面影响加剧新宝策略,新规落地,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,都不影响婚后财产分配,两口子再争也没用。
01.
婚后买房,加不加名,都是五五分
如果房子是婚后共同买的,不论房子是写的谁的名字,只要没有拟定协议,约定房子给到谁,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
参考新规: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资产,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。
但是,如果婚前做过财产公证,婚后用自己公证后的资产再买房,这个房产就属于个人所有。
02.
一方婚前全款买房
婚后加名不再平均分割
新的婚姻法明确: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,不因婚后配偶加名而自动转化为共有,房屋所有权依旧属于付款方。
除非房产证上加名的同时,并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分给对方房子新宝策略,否则加上个名字也没啥作用。
这种情况分几种
1.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,并且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,这个房子只属于个人财产,将来即便是离婚,房子也不参与分割。
2.今年2月的婚姻法补充新规里,明确了两种情况:
①没有产权转移登记的:
如果约定将一方的房子转移到另一方或双方名下,离婚时,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房子给谁,接受房子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。
(注:截图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)
②已经做好了转移登记:
如果将房子转移登记到另一方名下,或者双方名下,两个人结婚时间比较短,而且给房子的那一方又没有重大过错,那么房子依旧会判给给房子一方,再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另一方。
(注:截图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)
另外,新规还增加了一条补充:如果收房子一方存在欺诈、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、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,给房一方有权要回房子,且无需支付补偿。
03.
父母赠送的房子归自己的子女
以前的理解,父母在子女婚前赠送的房子,加名后自己就有份,婚后赠送的,就属于夫妻共有。
新规落地,这一切都变了!
新规明确,一方父母全款买房,不管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,房子都归出资方子女。
如果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买房,不管记在谁的名下,房子都按照原来父母出资比例进行分配。
另外,如果一方婚前贷款买房,婚后夫妻共同还贷,按新规,产权归于付首付款一方,另一方只能分割房屋增值部分。
以前,房产证上有名就能分房子,以后,这种轻而易举分房的“妙招”不管用了,打着结婚的幌子以实现致富的人,该清醒清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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